起重機大車的跨度(從大車輪量出)過大或過小,與起重機的軌距不相匹配,會使起重機大車運行夾軌或啃道。內蒙古鋼結構表示由于所鋪設的大車軌道跨度與起重機車輪測出的跨度都有誤差,此外氣溫的變化也會引起起重機跨度的變化(對大跨度更為顯著)。因此起重機大車車輪的中心很難對準軌道中心。大車車輪的踏面寬度一般比軌道頂部寬度大20~30mm,即用來補償上述偏差。
國標GB/T 14405—1993《通用橋式起重機》,對橋式起重機角型軸承箱裝車輪的結構大車車輪跨度允許偏差規定為±5mm,相對差小于5mm。由于組裝角型軸承箱時有一定的調整量,因此由彎板中心線測出的橋架跨度允許偏差為±8mm,主、被動兩邊跨度的相對差不大于8mm,如圖1-22所示。
對于可分離的端梁,通常是機械鏜孔。
標準規定S≤10m時,ΔS=±2mm
S>10m時,ΔS=±[2+0.1(S-10)](mm)
對于門式起重機,由于支腿的剛度是有限的,大車夾軌的可能性相對小一些,標準規定從車輪處量出的跨度,當S 1、S 2≤26m時,允許偏差±8mm;相對差|S 1-S 2|不大于8mm。
當S 1、S 2>26m時,允許偏差±10mm;相對差|S 1-S 2|不大于10mm。
圖:起重機橋架跨度、對角線示意圖